广东省药品采购将在“阳光”下进行,全省实行统一药品招标采购制度,限价竞价均通过网络完成。日前,广东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了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向社会各界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征求意见。
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方案有两大特点:一是药品限价竞价都在网上进行,不搞现场招投标,降低药品流通运作成本;二是进行全省统一的限价竞价采购活动,取消地市级采购权限。广东计划通过限价、竞价、谈判来实现降低药品价格的目的。首先要求除了临床用量小的药品、急救药品、廉价普通药品和罕见病种用药、管制药品等小部分药品外,大部分西药、中药都要纳入限价竞价目录。其次要求目录内同一类别药品展开竞价,报价竞争在网上公开进行,并按比例淘汰一定数量价格高的产品。三是当同一种药品只有1~2家厂家竞争时,由有关部门组成谈判专家组与药厂谈判,由谈判专家确定是否入围,谈判过程将邀请群众现场监督。
在“阳光采购”过程中,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选购、临床用药安全及合理用药监督,定期做好药品使用情况分析,对医疗机构及有关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同时定期公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目录、金额比例和使用额度变化等,督促各医疗机构定期公布医生处方结构情况,定期组织开展评价。新方案将于明年1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
来源: 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