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WHO)一直非常重视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问题,早在1983年就出版了《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Laboratory Biosafety Manual),该手册将病原性微生物根据其致病能力和传染的危险程度等划分为四类;将生物实验室根据其设备和技术条件等划分为四级;其相应的操作程序也划分为四级,并对四类微生物可操作的相应级别的实验室及程序进行了规定。美**NIH/CDC联合出版的《微生物学及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准则》(Biosafety in Microbiological and Biomedical Laboratories, BMBL),也针对各病原体对人体、环境的危害程度而将病原性微生物分为四大类。很多**家在生物安全等级分类上都有相关规范,虽然若干定义上稍有不同,但对于危害等级分类的范畴却十分接近。2002年12月3日,我**颁布卫生行业标准《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233-2002》)。2003年8月19日卫生部发布通告(卫通[2003]14号 ),宣布医疗机构暂停执行该准则。由于实验室的生物安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去年我**陆续出台了3部有关实验室生物安全的规范与标准,分别是:2004年5月28日颁布国家标准《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4),同年10月施行;2004年11月12日,国务院令(第424号),公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004年8月3日建设部发布公告,《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 50346-2004)自2004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根据生物因子对个体和群体的危害程度将其分为4级【2】:
危害等级Ⅰ(低个体危害,低群体危害)
不会导致健康工作者和动物致病的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等生物因子。
危害等级Ⅱ(中等个体危害,有限群体危害)
能引起人或动物发病,但一般情况下对健康工作者、群体、家畜或环境不会引起严重危害的病原体。实验室感染不导致严重疾病,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并且传播风险有限。
危害等级Ⅲ( 高个体危害,低群体危害)
能引起人或动物严重疾病,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但通常不能因偶然接触而在个体间传播,或能用抗生素抗寄生虫药治疗的病原体。
危害等级Ⅳ(高个体危害,高群体危害)
能引起人或动物非常严重的疾病,一般不能治愈,容易直接、间接或因偶然接触在人与人,或动物与人,或人与动物,或动物与 动物之间传播的病原体。
一般说来,生物安全级别与微生物危害级别相一致(严格上,应通过生物危害评估)。因此,生物安全动物实验室也相应的分为如下四个级别:
生物安全1级动物实验室(Animal Biosafety Level 1,ABSL-1):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适用于对健康成年人已知无致病作用的微生物,如用于教学的普通微生物实验室等。
生物安全2级动物实验室(Animal Biosafety Level 2,ABSL-2):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适用于对人或环境具有中等潜在危害的微生物。
生物安全3级动物实验室(Animal Biosafety Level 3,ABSL-3):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适用于主要通过呼吸途径使人传染上严重的甚**是致死疾病的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通常已有预防传染的疫苗和治疗药物。
生物安全4级动物实验室(Animal Biosafety Level 4,ABSL-4):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适用于对人体具有高度的危险性,通过气溶胶途径传播或传播途径不明,目前尚无有效的疫苗或治疗方法的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与上述情况类似的不明微生物,也**在四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中进行。待有充分数据后再决定此种微生物或毒素应在四级还是在较低级别的实验室中处理。
根据国家标准《实验动物 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GB 2002-05-01)和《实验动物 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 (GB 2002-05-01)中对实验动物微生物学和寄生虫学等级的监控及分类要求,依照国家标准《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GB 14925-2001)对环境条件分类及技术指标要求,生物安全动物实验室的设施环境相应的分为:
普通环境:该环境设施符合动物居住的基本要求,不能完全控制传染因子,适用于饲育教学等用途的普通级实验动物。
屏障环境:该环境设施适用于饲育清洁级实验动物及无特定病原体(SPF, specific pathogen free)实验动物,该环境严格控制人员、物品和环境空气的进出。
隔离环境:该环境设施采用无菌隔离装置以保存无菌或无外来污染动物。隔离装置内的空气、饲料、水、垫料和设备均为无菌,动物和物料的动态传递须经特殊的传递系统,该系统既能保证与环境的**隔离,又能满足转运动物时保持内环境一致。该环境设施适用于饲育无特定病原体(SPF)、悉生(Gnotobiotic)及无菌(germ free)实验动物。
根据生物因子对个体和群体的危害程度将其分为4级【2】:
危害等级Ⅰ(低个体危害,低群体危害)
不会导致健康工作者和动物致病的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等生物因子。
危害等级Ⅱ(中等个体危害,有限群体危害)
能引起人或动物发病,但一般情况下对健康工作者、群体、家畜或环境不会引起严重危害的病原体。实验室感染不导致严重疾病,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并且传播风险有限。
危害等级Ⅲ( 高个体危害,低群体危害)
能引起人或动物严重疾病,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但通常不能因偶然接触而在个体间传播,或能用抗生素抗寄生虫药治疗的病原体。
危害等级Ⅳ(高个体危害,高群体危害)
能引起人或动物非常严重的疾病,一般不能治愈,容易直接、间接或因偶然接触在人与人,或动物与人,或人与动物,或动物与 动物之间传播的病原体。
一般说来,生物安全级别与微生物危害级别相一致(严格上,应通过生物危害评估)。因此,生物安全动物实验室也相应的分为如下四个级别:
生物安全1级动物实验室(Animal Biosafety Level 1,ABSL-1):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适用于对健康成年人已知无致病作用的微生物,如用于教学的普通微生物实验室等。
生物安全2级动物实验室(Animal Biosafety Level 2,ABSL-2):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适用于对人或环境具有中等潜在危害的微生物。
生物安全3级动物实验室(Animal Biosafety Level 3,ABSL-3):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适用于主要通过呼吸途径使人传染上严重的甚**是致死疾病的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通常已有预防传染的疫苗和治疗药物。
生物安全4级动物实验室(Animal Biosafety Level 4,ABSL-4):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适用于对人体具有高度的危险性,通过气溶胶途径传播或传播途径不明,目前尚无有效的疫苗或治疗方法的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与上述情况类似的不明微生物,也**在四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中进行。待有充分数据后再决定此种微生物或毒素应在四级还是在较低级别的实验室中处理。
根据国家标准《实验动物 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GB 2002-05-01)和《实验动物 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 (GB 2002-05-01)中对实验动物微生物学和寄生虫学等级的监控及分类要求,依照国家标准《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GB 14925-2001)对环境条件分类及技术指标要求,生物安全动物实验室的设施环境相应的分为:
普通环境:该环境设施符合动物居住的基本要求,不能完全控制传染因子,适用于饲育教学等用途的普通级实验动物。
屏障环境:该环境设施适用于饲育清洁级实验动物及无特定病原体(SPF, specific pathogen free)实验动物,该环境严格控制人员、物品和环境空气的进出。
隔离环境:该环境设施采用无菌隔离装置以保存无菌或无外来污染动物。隔离装置内的空气、饲料、水、垫料和设备均为无菌,动物和物料的动态传递须经特殊的传递系统,该系统既能保证与环境的**隔离,又能满足转运动物时保持内环境一致。该环境设施适用于饲育无特定病原体(SPF)、悉生(Gnotobiotic)及无菌(germ free)实验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