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网络售药造假已刻不容缓
核心提示:不可否认,网络的准入门槛确实低,已成为其普及发展的催化剂,人们也因此获得了许多便利与实惠。然而,凡事都具有两面性,把方便
不可否认,网络的准入门槛确实低,已成为其普及发展的催化剂,人们也因此获得了许多便利与实惠。然而,凡事都具有两面性,把方便快捷的网络演化为贩假的载体,网络就显露出了它狰狞的一面。
过去大家都去药店买药,现在网购越来越流行,许多人又喜欢上了网络购药。网上买药,价格不贵,服务也还行,又方便又省事。但这网上的药可不是随便就能买的,保不住您就会碰上假药。
互联网是当代高科技的产物,覆盖全球。论坛微博风生水起,微信庚即风起雀跃,人们从陌生、茫然,到积极研究、利用互联网。换句话说,不管是谁发明了网络,它是属于全人类的。尽管网络自身是清白的,巨大的网络、复杂的技术与软件、难以计数的网络终端,最终在幕后还是由人来控制,表达的是人的所思所为。
如今网络售药造假越来越严重,那是要危害生命的,人命关天的大事,岂能儿戏?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对在网络上无拘无束、随心所欲、作奸犯科者在法律的框架下给予监督管理。因为药是特殊商品,患者在消费中是绝对弱者,没有鉴别和监督能力,无法实行有效的投诉和自我保护。
当下,治理网络售药造假已刻不容缓。首先,要加大对药品的监督管理力度,一旦发现假冒伪劣药,不管是以何种方式方法流入患者手中,加工厂和销售者都要发现线索,追根究底,固定证据,依法查办,严惩不贷,绝不姑息,为百姓的健康撑起一片蓝天。
其次,加大对网店售卖行为的整治力度。网售药品也应纳入医院药事委员会进行管理,阻断网销贩假的渠道。同时,作为为网店等电子商务提供网络平台的有关网站,对其加盟网店都负有资质审核和行为监管责任,若对“明知是假药”的经营者放任不管,就构成主观上的过错和过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此,相关网站要进一步健全网店经营管理制度、完善后台监控系统、增强主动监管能力,创造文明、规范、合法的网络交易环境,为消费者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
我要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