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在科技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单位指导下,由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牵头,携手全国19个省市43家医院共同组建的中国医院科研诚信联盟正式成立。湘雅医院为联盟主席单位,该院科研部主任郭华担任联盟主席。
据了解,该联盟是由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吉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共同发起,由国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自愿组成的非赢利性合作组织。目前首批联盟成员单位36家,分布于全国19个省份及直辖市,其中湖南省6家。
在成立大会上,联盟单位还向全国医院发出倡议,要“以身作则,自觉做学术不端的抵制者,做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做优良学风的推动者,为学术创新、学术繁荣和创新型国家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据悉,该联盟以“科研诚信蒂固根深,医学创新风清气正”为愿景,以“自律为本,宣教为先,预防为主,协同为基,监管为要”为使命,着力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科研诚信建设新格局,营造崇尚创新、鼓励探索、诚实守信的良好医学科研环境,从而有效引导广大医学科研人员提高诚信意识,坚持伦理原则,尊重知识产权,养成良好科研行为习惯。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的联盟主席单位湘雅医院是国家卫健委直管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编制床位3500张,在今年4月,该院就率先开展了以“筑牢科研生命线”为主题的科研诚信建设月专项活动,进行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文件学习、自查自纠等,为医院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保驾护航。
不到半年,卫健委科教司通报9批科研不端
近年来,随着医学科研投入的大幅增加,业界对科研产出的预期增大,但医务人员受职称晋升等多种因素影响,科研不端行为时有发生,这也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021年6月3日,国家卫健委科教司重磅出击,宣布开设医学科研诚信专栏,借此宣传科研诚信政策法规,让医疗机构、医学科研机构和广大医学科研人员以通报的科研诚信违规案件为戒,规范自身行为。
随后不到一周时间,新开设的医学科研诚信专栏就迎来了第一批科研不端行为通报案例。据悉,此次通报的7起科研不端案例,涉及8家公立三级医院、23名医生,而所涉论文多为2017年至2019年发布,涉及论文数据与图片造假、第三方代写等。
此后,在医学科研诚信问题处理结果通报方面,新专栏更是动作频频,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打击力度可谓强劲。
8月19日,卫健委科教司公布10起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集中表现为代写代投论文,购买论文数据及图片拼凑、篡改等,并导致27人被严肃处理。
进入到9月份后,“严打”势头有增无减。仅一个月内,就接连通报了3批、合计40起医学科研诚信案件的处理结果,因论文买卖、伪造和篡改研究数据等科研不端行为,120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而在10月份通报的46起案件中,波及人员则又创新高,达到了140多人。
紧接着,11月12日,科教司再次通报了24起论文造假,其中涉及20家医院、77名医务人员。仅隔一周,又通报了36起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
截止11月24日,半年来,国家卫健委科教司通报的医学科研诚信案例已有9批,涉及的科研不端案件每批7至36个不等,总计达163起,其中不乏三甲医院。
据“科研与诚信”统计,在这163个案件中,涉及108个机构,处理509人次,其中39人涉事两次,对于涉案人员,大部分给予谈话、批评及取消晋升或评审资格,但也有严重者直接被撤销医师资格。
据悉,所涉论文主要涉及买卖论文、购买论文数据及图片拼凑、伪造实验过程、篡改研究数据和图表等学术不端行为,而仅论文和数据的买卖就占了半壁江山。
政策加持,严打医学科研失信
科研诚信作为医学科技创新的基石、保障和生命线,不容忽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批示科技界专注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重视学术道德和科研伦理问题,而国家也不断地出台相关政策,对违规失信人员予以追责、打击。
医学科研诚信专栏开通时,重申了近年来多项关于打击科研诚信不端的政策。
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并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建立终身追究制度,一经发现,随时调查处理。相关责任人轻则给予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重则将依法开除学籍,撤销学位,收回医师执业证书,取消晋升职务职称,甚至终身禁止从事医院科研、教学工作及记入失信名单等。
同时,7部委还再次发文重申《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和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
据了解,2016年3月,由科技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15个部委联合制定的《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其中列举了8大失信行为,并明确建立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对列入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责任主体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
而在今年2月,为了进一步加强生物医学科研诚信体制建设,规范医学科研诚信行为,强化医学科研机构科研诚信监管责任,国家卫健委等3部门还联合修订并发布了《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明确了医学研究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同时突出了医学研究机构科研诚信主体责任,要求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加强内部管理和成果管理等。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随着政策层面对医学科研诚信不端行为打击越来越严厉,医院层面对科研诚信的重视,中国医疗的科研诚信问题或将迎来一定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