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说明,本次联盟集采合格申报产品的企业可至现场观看信息公开过程。如有意愿参与的,请企业代表(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每家企业限定1名人员,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会)携带企业代表授权书(格式自拟,加盖企业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于报价当天下午13:00时前至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业务办理大厅(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华侨新村光明路28号3A楼)报到。参会企业代表请自觉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安检工作。
以下是简要目录:
本次带量采购进展回顾
11月4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了正式版的《广东联盟阿莫西林等45个药品集团带量采购文件》,宣布这个大规模的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正式开始。
广东省牵头的药品采购联盟最初的报量文件显示,山西、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发出邀请,共计16个省区,覆盖半个中国。
今年7月17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征求意见稿》(见MRCLUB历史消息:45个药品!广东省际联盟带量采购品种范围确定了),和最初的报量文件相比,《征求意见稿》以及今天发布的正式的《采购文件》少了福建、湖北、云南、陕西四个省份,具体来说,本次品种范围的药品实际参与报量的联盟地区包括以下省份:广东、山西、江西、河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上省份即本次参与省际联盟带量采购的地区。
据《采购文件》显示,本次药品集团带量采购的品种范围是国家第一、三批集采2021年底到期的阿莫西林等45个同品种药品的全部剂型及规格,其中国家已集采未到期医保药品目录的剂型或规格,不列入本次集采范围。
截止至本采购文件发布之日,通过(含视同通过,下同)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数量超过1个(含本数)且国家未集采医保药品目录的剂型,不列入本次集采范围。
氟比洛芬缓释控释剂型为独家品种且已停产,不列入本次集采范围,采购周期内不再挂网交易。
本次品种范围的药品联盟地区带量采购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采购周期内,在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的基础上,医疗机构(含未报量医疗机构)原则上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其使用比例不低于70%。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当首年采购期结束,第二年续签采购协议时,若中选企业的实际采购量超过采购期首年预采购总量且未执行第2梯级报价的,其续签价格取本企业第2梯级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