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通报贝乐智能对其部分违规产品进行主动召回情况,其中包括红外体温计。
具体情况如下:
贝乐(广州)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红外体温计主动召回
贝乐(广州)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红外体温计,生产批号为210120B10,经抽检发现不符合标准规定,贝乐(广州)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发起主动召回。
贝乐(广州)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红外体温计(注册证号:粤械注准20202070777)生产批号为210120B10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 。
具体情况如下:
贝乐(广州)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红外体温计主动召回
贝乐(广州)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红外体温计,生产批号为210120B10,经抽检发现不符合标准规定,贝乐(广州)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发起主动召回。
贝乐(广州)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红外体温计(注册证号:粤械注准20202070777)生产批号为210120B10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 。
附件:召回事件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