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京津冀“3+N”联盟带量采购后,新一轮的省际联盟采购再次上演。时至今日,省采、国采、联盟采购,三重力量已成破竹之势,耗材集采、降价不可逆转。变革之中,新的行业格局也将悄然而至。
医保基金预付,鼓励直接结算
10月18日,陕西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省际联盟省(区、兵团)心脏起搏器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范围为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上市双腔起搏器。
陕西、甘肃、宁夏、新疆、新疆建设兵团、湖南、广西、海南等八省(区、兵团)开展心脏起搏手术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院)全部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通知指出:此次联盟采购,遵循以量换价原则。采购量基数根据联盟省(区、兵团)医疗机构报送的需求量,结合上年度使用量、临床使用状况和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进行核定;约定采购量按联盟省(区、兵团)医疗机构报送的采购总需求的80%累加得出。
采购将按招采合一的方式进行。质量保障方面,将建立对中选品种生产、流通、使用的全链条质量监管机制,参加企业均须作出产品质量承诺。
产品供应和配送方面,中选品种生产企业可自行配送,或选定信誉度好的经营企业进行配送,建立应急储备、库存和停产报告等制度。参加企业均须作出产品供应承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联盟采购将探索建立确定中选品种的全省协同的医保支付政策。医保基金在总额预算基础上,按不低于中选品种采购总金额的30%,提前预付给医疗机构。对采购联盟确定的中选价格,各成员单位不得再组织议价。
《通知》还指出,要保证回款,降低成本。公立医疗机构作为货款结算第一责任人,应按合同约定与生产企业结算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此外,鼓励医保基金与中选企业直接结算。
已有多地先行集采,价格曾直降2万
此前,已有省际联盟开展起搏器带量采购工作。9月8日,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发布通知,与自愿加入的黑吉辽蒙晋鲁豫川黔藏等地区组成“3+N”联盟,带量联动采购冠脉药物球囊类和起搏器类医用耗材。
除联盟外,各省也在组织起搏器带量采购。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以来,已有江苏、安徽、山东、福建、青海、云南等6省完成起搏器集中带量采购。浙江省也于9月23日发布了《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二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其中包括双腔起搏器。
降幅方面,今年6月,在江苏省开展的第五轮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联盟带量采购谈判中,起搏器平均降幅60%,最高降幅69%,由原售价5-6万元降至2万元左右。
去年12月,山东省首次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心脏起搏器(双腔)5家企业的5个产品平均降价51.86%,另有专家对心脏起搏器(双腔)的带远程监测功能型、MRI兼容型产品与企业进行议价,13个产品平均降价16.86%,最大降幅31.78%。
从整体上看,去年起各省陆续开展的起搏器带量采购,降幅有逐渐增长的趋势。中选企业方面,主要为美敦力、雅培、百多力、波科等外资企业。国产企业也有中标,但相对较少。这主要与心脏起搏器的国产化程度较低有关。
在研发端,心脏起搏器涉及微电子、材料、医学、机械等多学科交叉技术,技术壁垒高,研发难度大。据国家药监局资料显示,目前,获批的国产植入式心脏起搏器并不多,仅有秦明医学、创领心律、乐普医学、先健科技4家。
多省联盟将袭来,瞄准多类耗材
心脏起搏器是一种植入于体内的电子治疗仪器,治疗缓慢性心律失常疾病。据了解,此前,起搏器的绝大部分市场份额掌握在少数企业手中,市场竞争不够充分,原有价格体系不易改变。
同时,由于此类产品直接植入心脏,需定期、长期维护,对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有着极高要求。因此质量保障也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目前,从全国范围来看,起搏器省级、联盟带量采购两条腿走路。省级带量采购中,市场份额较大的省份更具优势。
而联盟采购,可整合多省需求,达到以量换价的目的。此次陕西省牵头的联盟集采,以及此前京津冀“3+N”集采,或可使起搏器价格进一步下降,缓解患者压力和医保基金支付压力。
10月15日,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发布《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释放耗材集采的重要信号。
《意见》指出,要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逐步扩大采购范围。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激励医疗机构合理使用、优先使用中选产品。
鼓励以省为单位或建立省际联盟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以外、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耗材实施集中带量采购,每年至少开展或参加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各1次。
可以预见,在常态化带量采购通道中,未来用量大、金额高的医用耗材,虚高的价格水分将逐步挤出,价格更趋清爽,市场更趋合理。新的医疗生态图景已日渐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