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发文,要求严厉整治“药品网络销售”问题。
“网上药店”专项整治行动,涉及1059家销售主体
近日,浙江温州市局召开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新闻通报会,要求纠治药品安全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行为,其中就包括群众反映最强烈的“药品网络销售”问题。
通报会表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单位共排摸药品网络销售主体1059家,已检查开展药品网络经营的批发企业19家、零售企业820家、互联网药品交易第三方平台1家。全市共受理药品网络销售举报投诉48件,举报投诉处置率100%,查处涉药品网络销售案件15件。
值得一提的是,温州早在今年6月就组织召开了药品网络销售行政指导会,对全市52家药品网络销售的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进行集体行政指导,明确要求各企业加强药品网售品种管理,严格药品信息发布,强化处方药全流程管控。
线上收集线索,线下实地检查
近日,据普陀区新闻网报道,上海普陀区市场监管分局自5月份以来对全区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监管部门采取“线上”收集线索和“线下”实地检查相结合方式。
针对线上层面,监管部门对照专项治理重点,梳理网络禁售药品,对辖区零售药店网络销售平台进行网络监测,尤其是疫情防控升级后,全面落实互联网平台巡查工作,确保“四类”(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药品全部下架停售。
在线下检查方面,根据自查结果、投诉举报、网络监测等线索,开展药品网络销售集中治理,规范互联网药品交易活动,净化药品网络销售市场。
截至目前,监管部门共摸排药品零售企业97家,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53家,网上巡查药品网络销售主体资质公示54家次。3家企业因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1家违规销售药品的零售企业被责令整改。
多地发文,严厉整治“药品网络销售”
梳理发现,近期已有多地发布通知,要求严厉整治“药品网络销售”问题。
浙江绍兴市:近日,省药监局领导来绍开展药品网络销售领域治理工作专项检查,要求打击手段要再创新,利用新手段、新渠道、新办法持续高位推动专项行动,维护药品网络销售领域健康有序发展。
浙江衢州市:近日,市场监管局制定了《衢州市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重点整治“未取得资质开展药品网络采购销售问题”、“药品网络销售者通过网络违法违规销售药品问题”、“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履责问题”。
宁夏省:宁夏药监局于7月22日发布《关于继续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根据药品网络销售的特点,针对重点环节、重点企业等,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药品网络销售,存在“安全性”、“合规性”等问题
各地近期之所以严厉整治“药品网络销售”问题,与药品在网络渠道流通的合规性、安全性有很大的关系。
在赛柏蓝-药店经理人近日文章《一药店被投诉:阿托伐他汀钙片31.8元/盒,与电商差价5.6倍》里面,就有不少读者留言,指出线上药品销售一些不合理之处。
ID名为“黄明春”的读者留言表示,如果电商平台药店的药价特别便宜,很有可能是该平台药店的药品购进渠道是非正规的,比如从药贩子手里进药,而药贩子手里的药则是从医院回收的药品,安全性、有效性难以保证。
药品网络销售不光存有安全性问题,甚至还扰乱了市场秩序。“我们这里的有些药店在美团外卖上的价格比正常商业公司的进价还便宜20%,简直不可理喻,应严厉打击线上药店扰乱市场正常经营行为!”一位读者在后台如是指责道。
ID名为“Yoonjisung”的读者则认为,药品线上平台价格普遍有优惠,这个对消费者吸引很大,负责药品控销的部门为了维护市场价格 很多都会要求不挂网,价格是稳住了,但如果不挂网只靠线下销售也会更难做。
国家点明,相关部门要强化相应监管法律
为了保证药品网络销售安全性、合规性,国家表示要加快建立、强化相应的监管法律体系。
7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并明确表示,相关部门要加快制定药品经营、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督管理办法,强化质量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同时,对涉及安全生产、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领域和事项,切实把好每一道关口,确保质量和安全。
另外,2018年2月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强调,网售药品应坚持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药品网络销售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药品网络销售者、药品网络交易服务平台提供者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从事销售活动,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