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如下:
关于执行京津冀鲁联盟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价格联动结果的通知
鲁医保函〔2021〕62号
鲁医保函〔2021〕62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公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有关生产、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供应保障,降低检测成本,京津冀鲁联盟开展了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联合采购价格联动工作,采购结果(见附件)9月9日在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http://hccuc.sdyypt.com)挂网。请各采购主体按照《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46号),做好相关检测试剂的采购和使用工作。
附件:京津冀鲁联盟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联合采购价格联动结果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8日
2021年9月8日
抄送: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
京津冀鲁联盟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联合采购价格联动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