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维康药业发布公告称,于2021年8月26日与王世国、王林苏2位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675万元,收购王世国持有的浙江景宁瓯江胶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瓯江胶囊”)54.0741%股权和王林苏持有的瓯江胶囊15.9259%股权,合计收购瓯江胶囊70%的股权。本次交易公司已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本次交易各项先决条件已满足,公司已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向交易对手方支付首期交易价款1,102.50万元。其余交易价款将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支付。